一、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毕业证每年大约在6月中下旬发放,毕业本学期由辅导员老师发放,之后凭身份证原件到6-601领取。
二、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只发放离校时(统一办理离校手续时)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证,没有达到符合毕业的同学,如需领取毕业证,请办理相关手续,合格后到新学生服务大厅学籍办。
1、因处分者:
请联系学生辅导员或者电子信息工程学院6-702秦晴老师进行处分解除,解除后,直接到新学生服务大厅学籍办卢怡老师处领取。
2、因成绩不合格者:
(1)学院开设课程重修(包括毕业设计和岗位实习):在开学2-3周之内到6-601(0731-88736933),刘澍老师处报名补考或重修,公共、外语等课程重修(包括公共任选课):请开学2-3周内在新学生服务大厅找宋艺老师重修。
(2)所有课程合格学分修满后来校办理毕业证领取手续办理;1、新学生服务大厅找梁老师处开具成绩合格;2、6-601刘澍老师处领取《毕业设计完成情况说明》找毕业设计指导老师签字,6-601找刘澍老师盖院章;
(3)执2份证明到新学生服务大厅学籍办卢怡老师处领取。
3、欠费者:
(1)先到6-601拿【离校手续单】(0731-82824708)
(2)再到财务处(实训楼一楼)开具不欠费证明;
(3)最后执此证明到新学生服务大厅学籍办卢怡老师处领取。
4、因英语、计算机未通过者:
(1)一项未通过者延期一年;
(2)两项未通过者延期两年;
(3)领取时,需提供一篇2000字左右的实践论文(内容为工作后的心得体会)至6-601,计算机还要求补考,补考请6-601办理相关手续。
(4)再由老师交由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审阅认定合格后开具合格证明;
(5)持此证明到新学生服务大厅学籍办卢怡老师处领取。
5、因职业技能证未通过者:
(1)必须凭劳动部门颁发的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原件到6-601审核(0731-82824707),(请提前准备好证书扫描件和复印件,学院需存档);
(2)再由老师处开具证明;
(3)持此证明到新学生服务大厅学籍办卢怡老师处领取。
三、委托其他人办理:请提前准备好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(在同张A4纸上)